拉夏贝尔大股东股权质押爆仓,引发市场一片哗然。拉夏贝尔上市还不足两年,大股东在上市后却质押了近乎全部持股,这更像是绕开限售期的变相套现,现在把包袱甩给了券商,结果是中小投资者最终买单。本栏建议新股上市后大股东限售股不能质押,或设定一个低质押比例。
众所周知,新股上市公司的实控人持股存在36个月的限售期,也就是说,在拉夏贝尔上市的前三年里,实控人是不可能减持公司股份的。然而,新股上市公司的实控人却可以通过股权质押实现变相减持,类似拉夏贝尔实控人,将所持股份近乎满仓质押,这样一来,大股东早早就把不能出售的股票变成了现金,躲过了限售期无法减持股份变现的约束,而且也不违反实控人曾在招股书中做出的不减持承诺。之后等到股票解禁时,能卖股还债就卖股还债,股价如果持续下跌,那就让券商自己解决,毕竟这些实控人已经提前完成了股票的另类变现。
但这样的做法无疑风险是巨大的,毕竟高比例质押的实控人很难给投资者安全感。新股IPO之后,事实上大股东是对投资者有隐性承诺的,即投资者买入新股,是因为相信大股东能把公司治理好。但是像拉夏贝尔这样,投资者买走股票,公司实控人却高比例质押,如何能让投资者信任?导致的结果就是公司的股价“跌跌不休”。从拉夏贝尔的股价走势图来看,上市初期冲高之后,就开始漫长的震荡下跌走势,即使有反弹,反弹之后也会继续下跌。
不仅是股价走势不好,拉夏贝尔的业绩也让人担忧,2018年出现约1.6亿元的业绩亏损,今年上半年更是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44000万-54000万元,这样一家业绩差、大股东近乎满仓质押的新股,很难吸引投资者去买入。一旦大股东持股被强行平仓,股价有可能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投资者疯抢着割肉止损出局,那时候的股价仍可能会继续承压。
对于新股的大股东,理论上不应该质押股票。一方面是由于大股东持股尚在限售期并未解禁,此时质押出去一旦需要强行平仓,将会违背对投资者的承诺;另一方面是由于A股市场的特点,新股上市后往往股价虚高,此时按照高价质押股票,将会有更大的风险触及平仓线,给二级市场投资者带来巨大的投资风险。
所以本栏认为,管理层应严格限制新股大股东质押股票,或者把质押比例降到一个很低的水平,例如10%,从而达到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目的。对于投资者而言,也应该尽量远离那些上市后不久实控人或者大股东就高比例质押的股票,如果公司的业绩还同时出现承压迹象的话,那这些股票就更需要警惕了。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