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把过期的瓶装水发给环卫工?”市民张先生反映,自己的母亲是一名环卫工,3日晚上,他发现环卫公司发放给母亲的防暑降温瓶装水过了保质期。对此,环卫公司称,水的质量没问题,“厂家的生产日期钢印出了问题”。
张先生的母亲就职于武汉市某清洁有限公司,负责洪山区南湖某片区的卫生清扫工作。上周六晚上,他的母亲带着一整件共计12瓶瓶装水回了家,说是公司发给她的防暑降温物资。然而,他仔细一看,看出了问题。
记者从张先生提供的图片上看到,瓶装水生产日期是2018年7月25日,保质期标注为12个月。生产商是“宾川县鸡足山明泉有限责任公司”。
5日,记者致电该清洁有限公司。公司一名穆姓负责人则介绍,8月初,公司一共向环卫工发放了300多件防暑降温瓶装水,这些瓶装水是该厂家赠送给环卫公司的慰问物资。发放瓶装水后,公司一名环卫班长发现瓶装水过期,并向环卫公司进行了反映。环卫公司咨询厂家得知,是生产日期的钢印出了问题,瓶装水质量没有问题,并称有瓶装水质量检测报告。